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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南昌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

点击数:401 发表时间:2013-11-28

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南昌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

各县、区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市直各单位: 
《关于加快南昌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意见》已经市政府第2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 
南昌市人民政府        
二00八年八月八日 
                关于加快南昌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 
  中医药是中华文明瑰宝,是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遗产,是卫生事业重要的组成部分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不断提高,对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,发挥中医药传统文化的特色和优势,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,特提出以下要求: 
一、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 
(一)指导思想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、保障人民健康为宗旨,坚持中医药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人民健康需求相适应,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自主创新能力,使中医药服务覆盖城乡居民,解决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的问题。 
(二)基本原则。发展中医药事业要以人为本,注重社会效益,满足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;坚持政府主导、部门协调、社会共享共建;科学合理布局,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;坚持中医药办院方向,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,吸收借鉴现代科学技术及西医诊断治疗方法,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,中西医并重,中西医结合,共同发展;坚持中医中药紧密结合,以医带药,以药促医,实现中医中药协调发展。 
(三)工作目标。到“十一五”期末,全市有3所中医院达到省级特色中医院建设标准;2个中医特色专科(专病)达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“十一五”重点专科(专病)建设项目标准;15个中医特色专科(专病)达省中医药管理局“十一五”重点专科(专病)建设项目标准。建立起城乡统筹、均衡发展、功能完善、特色突出、与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,培养出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中医药人才,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公共卫生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作用,中医药医疗水平显著提高。 
 二、优化、整合中医药卫生资源,完善中医药医疗服务体系 
按照科学规划、合理布局的原则,配置好中医卫生资源,建立以市级中医医院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及县级中医医院为骨干,以各级医院、卫生院的中医科为基础,以名院名科为特色,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、村卫生所和个体中医服务网点为补充,涵盖预防、治疗、康复、保健养生,功能完善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。加快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,“十一五”期间,在红谷滩新区选址新建市洪都中医院,建设成为一所集医、教、研为一体的现代化的市级中医医院。县级政府应办好一所中医医院。不得撤销、合并中医医院。 
  三、实施名院、名科、名医战略,提升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 
  (一)推进名院战略。制定中医、中西医结合医院中、长期发展目标,强化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,引进和运用现代的科学技术,健全综合服务功能,提高学术水平。到“十一五”期末,市洪都中医院要建成中医特色优势突出、综合服务功能健全的现代化中医院,发挥示范带动作用;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要建设成为管理规范、功能健全、优势明显的国家重点中西医结合医院。 
(二)打造名科。各级中医医院、中西医结合医院要以国家、省中医特色专科(专病)项目为切入点,结合本院实际,制定促进中医特色专科(专病)建设有效措施,用三到四年的时间着力打造一批特色突出、优势明显、疗效显著的中医名科,在全市形成中医药优势明显的专科群。 
(三)培养名医。大力培养中医药人物,建立名中医评选制度,引进、培养一批学术造诣高的中医药学科带头人,尽快形成一支中医功底扎实、现代知识丰富、创新能力较强、技术精湛的中医药人才队伍,提升全市中医药医疗服务水平。 
(四)加强中医科建设。政府举办的各级各类西医医院、卫生院都要设立中医科,县及县以上西医医院要设置一定比例的中医病床。要充分利用西医医院的人才、设备优势,努力做好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工作,建设好一批示范中医科。 

来源:南昌卫生信息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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