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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“三项制度”完善活动保障机制

点击数:242 发表时间:2014-03-25

近日,我院坚持推进精细化管理、创新管理机制,制定了教育实践活动学分制、辅导员制及检查督办制等三项制度, 将细化活动方案和量化分值、人力资源调配和有效利用、活动要求落实和检查督办有机结合、环环相扣,为促进活动扎实开展提供有力的保障。

    “学分制”:按照活动方案,以每个环节为单位,细化内容,开出清单,量化分值。对每次参加活动情况按“个人”(每位党员、推荐的群众代表)和“集体”(党支部、科室)两个层面进行记载和给予学分,并通过OA系统即时公示《学分卡》。实行“学分制”,主旨有四:一是通过开清单,明晰活动内容;二是缺项”一目了然,便于督促补课;三是在OA系统公示,有利于示范作用和开门搞活动;四是可作为活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,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。

    “辅导员制”,即按照分类指导的原则,聘请院外、院内辅导员紧密结合“改进行业作风、优化服务流程、提升服务水平、促进医院发展”等具体实践进行帮助指导。院外辅导员负责全体党员政治理论讲座,为院活动领导小组、活动办、院内辅导员提供指导并答疑解惑;院内辅导员以院中层干部和普通党员群众为重点,帮助把握学习精神、梳理情况问题,研究整改意见,完善工作制度,并参与督促检查。实行“辅导员制”,主旨有三:一是使活动始终把握和坚持“提高政治理论素养,促进实践能力提升”这个主线;二是深化活动措施、推进重心下移、促进工作落实,既增加了参加活动的积极性,又确保了活动的进一步实化;三是有利于提升医院基层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科学管理水平,历练干部队伍。

    “检查督办制度”,即按照分级管理、分类落实的原则,对有关工作及时检查,对有关问题和建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。活动办对活动情况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“重点检查”,组织系各党支部“交叉互查”;院活动领导小组或活动办对重点问题或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、重点意见或建议进行“重点督办”,对其他涉及科室或个人的有关问题实施“委托督办”。实行“检查督办制度”,主旨有四:一是有利于及时发现和督促工作改进;二是有利于取长补短、互相学习、互相促进;三是有利于突出重点、统筹兼顾、全面推进;三是有利于调动各方管理资源、促进协调配合、工作同步推进,扎实有效落实活动目标任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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