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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门诊大楼、住院部公厕改造进行竞价的招标公告 点击数:242 发表时间:2015-02-12
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门诊大楼、住院部公厕改造进行竞价的 招标公告 各准入施工单位: 经医院领导批准,现就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门诊大楼、住院部公厕改造进行公开招标,欢迎贵公司就上述项目进行投标竞价,详细情况如下: 1. 建设单位: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; 2.项目名称:门诊大楼、住院部公厕改造,项目限价:¥26万元(预算金额)(工程量列表见附件); 3.递交报价文件时间、地点: 接收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:各竞价人于2015年2月27日(星期天)下午17:00前送达或快递到招标方指定地点(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项目办),以招标方实际收到或快递印戮为准,逾期按废标处理。 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及接收人:邮政编码:330000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项目办(行政楼办公大厅)袁老师。 4.竞价要求: 竞价人须具备南昌市本级预算单位2015-2016年度小额工程定点单位准入施工资格; 竞价人须提供相关营业执照、税务登记证、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(出具委托书)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; 竞价人须提供有效的对公账号,能够以独立法人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,出具有效票据。 工程工期: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工,工程项目完成后3个日历日内,施工单位须将所有施工设备、垃圾进行拆除与清理,并运离医院。 5.报价文件制作要求: 1)报价含所有费用、税金等,含单价明细及总价,总价不超过高限价,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; 2)报价文件送达(可“当面送达”或“快递送达”)到招标方时,应为密封封装(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方公章)。投标书一式三份,其中正本1份,副本2份,当“正本”与“副本”不符时,以“正本”为准(正副本须清楚注明)。 3) 报价文件须有封面和目录,须用A4纸打印或印刷,所有报价文件须装钉完好。除签字外须是印刷形式,如有加字、加行、涂抹或改写处,请加盖公章,并由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认可。 4)竞价人所提供的报价方案须符合设计要求。 5.确定施工单位: 2015年2月28日上午八点三十分在医院401会议室统一拆封报价文件,选取报价低者为本项目施工单位。 6. 付款方式:根据合同金额确定付款方式。 7. 联系人:袁老师 电话:0791-85239894 江西省皮肤病专科医院 2015年2月12日 上一条:医院关于采购门诊大楼诊室改造项目中标公告 下一条:绿化工程邀标公告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