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在中心主任(副主任)的指导下开展工作。
2、参与制定全省皮肤病质量控制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。
3、参与制定和完善全省皮肤病质量控制管理制度、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方法。
4、安排时间对全省各级各类皮肤科进行督导、检查
5、对全省皮肤病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,承担授课任务。
6、协助中心做好年度总结,对质控中心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7、按时参加质控中心会议,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,履行会议请假手续。
江西省皮肤病质量控制中心
上一条:质控中心干事职责 下一条:主任(副主任)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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