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秘书职责 点击数:326 发表时间:2014-06-26
1、在中心主任、副主任的指导下负责中心日常工作。 2、在中心主任下,起草质控中心工作制度和职责,协助并组织参与质量标准的执行、指导、检查等工作。 3、加强与省卫生厅、各级各类医院的联系、沟通,做好皮肤病质量信息的收集,分析,汇总,汇报工作。 4、安排质控中心各类会议,做好会议记录,负责会议纪要、决议的颁发。 5、接受各级医疗机构的咨询,做好来访、参观等接待的工作。 6、加强质控网络的建设,密切与各级医院的沟通。 7、完成中心主任(副主任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上一条:“省皮肤病医疗质控中心”接受“省检” 下一条:质控中心干事职责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