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[]() 皮肤病质量控制中心工作制度 点击数:342 发表时间:2014-06-26
1、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、政策,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执行卫生行政部门的各项法律、法规和规章制度。 2、在卫生厅医政处及挂靠医院的指导下,实行中心主任负责制,根据卫生厅医政处的要求,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确定质控重点。 3、建立、健全各项制度,制定和修订各项皮肤病质量控制标准、操作规范,并持续改进。 4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讨论相关工作。 5、对全省皮肤病质量进行督导,指导和专项调研,收集相关信息,供上级部门参考。 6、建立全省皮肤病质控网络,密切医院的联系,加强沟通,协调和配合。 7、组织培训,推广新理念,新方法。 8、完成省厅交办的其他工作。 江西省皮肤病质量控制中心 上一条:皮肤病质控中心检查制度末一篇 |